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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主动上门送案款 司法为民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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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凤翔法院 马小峰  发布时间:2024-10-14 09:36:03 打印 字号: | |

近日,凤翔法院横水法庭干警驱车前往辖区姚家沟镇,将案款送到八十岁高龄的原告江某手中。



该案系土地承包租赁合同纠纷,经法庭调解后,被告履行了全部案款一万元。但原告江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且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案款无法通过线上汇款方式支付,考虑到老人的实际困难,法庭干警特地将案款取成现金后送至原告江某家中。

在今后的工作中,凤翔法院将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扎实开展便民司法服务,全面落实各项便民司法举措,立足群众小事,办好民生大事,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李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