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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法院:一面迟到三年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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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岐山法院  发布时间:2024-09-04 14:23:31 打印 字号: | |

岐山法院李法官刚结束了一起案件庭审走出法庭,迎面便碰上一行人拿着写有“公正执法为民 维护法律尊严”的锦旗向他走来。

“李法官,您还记得我吗?”

“当然记得,2021年那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你是原告的女儿……”



看着锦旗上落款的名字,他的脑海里瞬间浮现起三年前的情景:

原告因一起交通事故受伤,经鉴定为七级伤残,突如其来的变故和住院治疗产生的高额费用让原告家庭陷入困境。彼时的李法官还是麦禾营人民法庭(现为雍川人民法庭)的一名民事法官,为了使该案件妥善得到处理,他与各方当事人多次沟通,积极调解,奈何多方当事人的意见相差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李法官遂依法对该起案件进行了判决,判决保险公司与被告赔偿原告因此次事故而受到的各项经济损失,同时对争议的部分进行了耐心的释法析理,在法官的倾力督促下,后该案立即履行完毕。

接过李法官递来的茶水时,原告女儿哽咽道:“因为这个事情,母亲已经连续住了好几次院了……”

李法官红了眼眶,他深深明白这件对于基层法官习以为常的案件,却是当事人生命中难以承受之痛。

“你母亲身体恢复得怎么样?家里生活还好吗?”

“我母亲这一段时间身体已经好了很多了,她千叮咛万嘱咐,请您无论如何都要收下这面迟到了三年的锦旗……”

 听到原告女儿感激的话语,李法官反复摩挲着手中的锦旗,脸上洋溢着欣慰的笑容,“感谢你们对我工作的肯定。”

锦旗虽小,诉说的是当事人的感激与敬意;锦旗虽轻,承载的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支持与认可。秉持“如我在诉”理念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不仅是新时代人民法官做好司法审判这项“守心”工作的应有之义,更是践行为民宗旨的生动体现。

 
责任编辑:李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