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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法院:诉前调解化纠纷 用心沟通促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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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陇县法院 刘少阳  发布时间:2024-08-27 09:22:34 打印 字号: | |

2024年1月被告王某在原告经营的拼多多店铺购买自行车一辆,被告王某收到自行车后,认为该自行车缺少零件遂申请退款但不退货,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造成了其店铺的经营损失,后双方就退款事宜始终未能达成一致,因此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多次利用电话和微信与双方反复沟通,析法释理、分析利弊,最终双方就退款及赔偿损失达成一致意见,并约定了履行期限。在承办法官的督促履行下,被告王某按期主动履行了案件款,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近年来,陇县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将“立审执”工作机制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在严格审查证据、精准把握事实的前提下,以“如我在诉”理念庭前庭后用最大耐心、细心、责任心向当事人讲法理、摆事实,促进矛盾纠纷多元高效及时化解,最大程度降低人民群众诉讼成本,实现“小案”办出“大效果”,小案”办出“加速度”,高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责任编辑:李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