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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法院:“如我在诉”办好案 多年纠纷一朝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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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台法院 赵晓云、张菡玥  发布时间:2024-05-29 18:50:43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官耐心给我们调解,解决了我们多年的纠纷,我现在要求撤诉。”5月29日,原告吴某某手握被告杨某某给付的8000元,激动地对承办法官赵晓云说道。



近日,金台法院西关法庭受理了一起索要加工费案件。原告吴某某在本市曾经营一家刺绣厂(已注销),被告杨某某亦在本市曾经营一家服装加工厂(已注销),吴某某的刺绣厂为杨某某的服装加工厂提供过服装加工服务,因杨某某拖欠加工费,吴某某诉至金台区法院主张杨某某支付拖欠的加工费16000余元。

在本案送达过程中,因吴某某无法提供杨某某准确的居住地址及身份证号码,在法院邮寄送达失败后,赵晓云法官多次拨打杨某某电话,向其耐心讲解法律规定引导积极应诉,最终杨某某到法院领取了诉状副本等材料。杨某某应诉后,对吴某某主张的加工费金额提出异议,因时间久远,原告吴某某无法提供完整证据亦不能说清拖欠加工费的具体金额来源。双方一度僵持不下,赵晓云法官适时引导双方以诚为本、真诚协商。最终,双方在吴某某自认已付款5000余元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确认杨某某一次性给付吴某某8000元,纠纷一次了结。之后,就发生了开头的一幕,双方当事人对赵晓云法官悉心释法、倾情调解的工作方式表示由衷的感谢。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金台法院西关法庭将不断秉持“案结事了人和”、“如我在诉”的办案理念办理好每一起案件,让可预期、有温度的“公正与效率”走进群众心里。

 
责任编辑:李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