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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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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宝鸡中院  发布时间:2024-03-13 10:44:26 打印 字号: | |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2024222日在宝鸡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三个年”活动为抓手,以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为重点,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呈现稳中向优的良好态势。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4208件、审执结80658件,同比分别上升3.72%8.79%,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6239件、审执结5610件,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政治统领、党建引领,全面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自觉把政治忠诚浸入思想、融入实践,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在推动主题教育中筑牢政治忠诚。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市中院关于征地拆迁案件等调研成果被《陕西法院简报》《宝鸡情况》专刊报道,推动成果深化、内化、转化。做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健全制度33项,解决案卷移送周期较长等急难愁盼问题16个,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在深化党的领导中增强政治自觉。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5次,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8次,始终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完善政治督察机制,探索创新“政治督察+司法巡查”模式,完成对4个县区法院督察巡查,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全市法院狠抓落实的实际成效,经验做法被《陕西政法天地》刊发。

在加强党的建设中扛牢政治责任。深耕“党建+”工程,创新“多彩党课”,4个县区法院被命名为全市首批“四优”模范机关,激发司法审判“源动力”。“党员先锋岗”为依托,高质量完成乡村振兴、文明城市创建等中心工作,党建引领作用有效发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围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开展审务督察、作风检查22次,督促完成问题整改25个,着力破解司法作风“顽疾链”;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记录报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信息1794条,切实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坚持刀刃向内、有案必查,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查处违纪违法干警4人,坚决维护队伍肌体健康。大力弘扬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市中院“书香宝法·阅启新程”获评“全省法院文化建设优秀品牌”。

在落实部署要求中强化政治担当。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出台17条司法举措,全力服务保障“三个年”活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牵头负责的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三项评价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市中院被评为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先进单位”积极参与渭滨区南关路片区旧城改造等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意见,化解涉诉纠纷,防范风险隐患,助力市委重点工作落地落实。主动服务社会综合治理,运用司法大数据对全市经济社会运行情况进行“数字体检”,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助推科学决策和精准施策。

    二、协同共治、总体推进,奋力护航平安宝鸡建设

    坚持打击犯罪与综合治理并重,扛牢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政治责任,推动更高水平平安宝鸡建设。

    坚决维护安全稳定。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审结刑事案件2528件。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审结颠覆国家政权、涉邪教等犯罪案件5,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审结全国双挂牌督办的全市首例涉黑“保护伞”案,彰显“打伞破网”的决心;推进黑财清底,涉黑恶财产执行到位1.68亿元,提升“打财断血”的力度。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当严则严,审结故意杀人、抢劫、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案件161件,市中院对潜逃28年杀害一家四口的罪犯李某处以极刑,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持该宽则宽,对537名罪行较轻的被告人判处缓刑等非监禁刑,依法保障人权。协调市检察院、宝鸡监狱印发《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实务规程》,实质化审结减刑、假释案件450件,确保刑罚执行公开公正

从严惩治腐败犯罪。高举司法反腐利剑,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34件。稳妥审结原中国铁路总公司总经理盛光祖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为全省重大职务犯罪审判工作提供了宝鸡经验。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和医药等领域的腐败,审结相关案件12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6亿元,助力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从严惩处被告人郝某等行贿犯罪,亮明坚决斩断“围猎”腐蚀利益链条的鲜明态度。

积极防范化解风险。维护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审结金融借款、票据、保险等案件4846件,规范资本市场秩序,助推金融“活水”滋养实体经济。从严惩治金融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等犯罪案件16件,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市中院被评为“全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紧扣“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要求,审结建设工程、房屋买卖等案件2357件,助力房地产风险防范化解。深入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落实“有信必复”要求,办复群众来信来访743件次,初信初访化解率达到86%,帮助群众解开“心结”。

全面推进诉源治理。强化府院联动,全市法院与53家单位联合印发机制文件114份,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岐山县法院通过府院联动机制,源头化解580名鸽友要求支付赛鸽奖金群体性纠纷,被评为全省法院诉源治理十大典型案例,金台区法院推行1+3+N”诉源治理模式工作成效被《人民法院报》报道。细化诉调对接,吸纳107个调解组织和628名特邀调解员入驻法院调解平台,通过调解平台委托、委派调解纠纷29032件,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同比提升20.15%,形成了“非诉化解挺前、法院诉讼在后、诉非有序衔接”的诉调对接网络体系深化强基导向,建立“法庭+基层组织”联动机制,推行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设立共享法庭82个,服务平安乡镇、无讼村(社区)创建,渭滨区法院姜谭人民法庭被省委宣传部、省法院评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

三、围绕大局、能动司法,全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坚持新发展理念,找准司法保障“三个年”活动的切入点、着力点,做到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服务制造宝鸡建设。践行商事审判保障产权、稳定预期理念,审结民商事案件42224件,依法助力当好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合法财产与违法所得,审结涉企合同纠纷26757件,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财产权,保障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主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破产案件立案预审、繁简分流等机制,健全执行转破产衔接程序,移送“执转破”案件6件,审结破产类案件60件,运用破产重整程序助力宝氮集团“重获新生”,引入投资2.93亿元,化解债务超9亿元,帮助399名职工稳住了就业,最大限度、最高效率盘活市场资源。树牢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执行和解等方式执结案件5262件,渭滨区法院出具全市首份《信用修复证明》,助力企业重返行业“赛道”。

助推创新宝鸡建设。树牢“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244件。深化联动共治,协调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10部门成立秦创原(宝鸡)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心,在秦创原宝鸡协同创新基地设立天翼云共享法庭和司法保护工作站,构建全链条、全领域协同保护格局。立足审判职能,发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10件,集中销毁侵权产品301400余件,陈仓区法院稳妥化解“广州宝洁公司”起诉的527件侵害商标权系列纠纷,推动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认真贯彻《宝鸡市凤香型白酒历史文化和产区环境保护条例》,打造“产业链+法律服务”模式,市中院在审结的侵害“西凤酒”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中首次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150万元,护航全市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

推动法治宝鸡建设。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审结行政案件1002件,一批涉重点工程、重要项目行政争议得到妥善处理。健全行政争议诉前协调化解,诉中出庭应诉,诉后司法建议、通报反馈的工作机制,向市委报告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意见建议2次,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36份,助力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严格落实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标准和行政机关举证责任,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会同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建立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促进行政争议处理从“司法主导”向“行政主导、司法终局”模式转变,行政案件调解率全省第,市中院被评为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助力美丽宝鸡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两山”理念,审结环境资源案件42件,不断筑牢宝鸡绿水青山司法屏障。全市12个县区法院全部挂牌成立环境资源法庭,推动形成涵盖刑事、民事、行政责任相协调的环境保护责任承担体系,构建一体化法治保护格局。市中院与全省6个中院联合签署《司法助力关中地区大气污染治理特别行动宣言》,服务保障“2023利剑治污”专项行动。主办陕甘川渝四省市11个中院参加的嘉陵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联席会议,凤县法院、太白县法院、千阳县法院联合林业等部门,设立嘉陵江源头生态环境、秦岭高山植物生态、千湖湿地环境资源等司法保护基地,当好秦岭卫士,守护江河安澜。

四、为民司法、忠诚履职,坚定不移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优化司法护民利、惠民生、解民忧、暖民心举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

兜牢民生保障底线。深入推进“断卡”行动,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434件,牢牢捂紧群众“钱袋子”,其中李某某等3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入选全省法院典型案例。贯彻个人信息保护法,严惩盗取倒卖身份证、手机号等犯罪案件6件,为收集、处理个人数据行为划出“红线”。强化“小案件大民生”理念,坚持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审结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涉就业、教育、医疗、物业等案件4904件,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严惩民生领域犯罪,市中院对收购“地沟油”制成劣质饲料油品,生产、销售金额达8000余万元的主犯魏某判处无期徒刑,扶风县法院对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一氧化二氮(俗称“笑气”)的3名被告人判处刑罚,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持续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追回劳动报酬3852万元,凤县法院府院联动成功化解涉130名农民工400余万元的集体讨薪事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注重家庭成员人格、安全、情感保护,坚持法理情兼顾,审结家事案件6615件,发出“四令一书”1203份,守护家庭幸福港湾。

强化执行攻坚力度。坚持公正高效规范文明执行,全年执结案件30331件,执行到位82.6亿元,同比上升40.16%。巩固拓展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打通查人找物、财产变现、精准惩戒等方面堵点,纳入失信名单4870人次,限制消费15364人次,发布执行悬赏公告72人次,拘留133人次,发出律师调查令62份,判处拒执犯罪23人,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发挥执行能动效应,市中院与陕甘晋豫四省13个中院联合签署《关中平原城市群法院执行联动合作协议》,共同破解跨区域执行难题。规范执行行为,扎实开展执行队伍纪律作风专项督察,加强执行款物管理,创新案款“云发放”,麟游县法院推行判后督促履行机制,让胜诉当事人“纸上权利”及时兑现为“真金白银”。

提升诉讼服务质效。整合优化诉讼服务平台,构建立案、送达、保全、调解、庭审等事项一网通办的全流程诉讼服务体系,网上立案3545电子送达案件35161,电子送达率超过75%,“指尖上服务、屏幕前解纷”成为诉讼新常态,市中院被评为“全省法院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先进集体”。落实商会+法官”“园区+法官工作联系机制,开展“订单式”法治体检,陇县法院建立主导产业诉服点和联络法官机制,眉县法院制定《猕猴桃买卖合同(样本)》,凤翔区法院编写发放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书,提升企业安心发展的幸福指数。加强司法救助,依法为困难群众缓、减、免交诉讼费205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416.8万元,以“司法暖心”换取“群众舒心”。

五、强基固本、守正创新,积极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

坚持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遵循司法规律,用好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两轮双翼”,持续提升审判工作现代化水平。

稳步推进审判机制现代化。推行二审独任制审理,规范合议庭运行机制,落实阅核制要求,明确院庭长对重大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结果等进行全面阅核,完善审委会工作规则强化审委会监督指导职能,构建由审委会、院庭长、合议庭、法官依法定职责分别承担、共同负责的司法责任体系,实现充分放权与有效监督的平衡。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刑事案件二审开庭工作,刑事案件上诉率同比下降2.3个百分点,二审开庭率同比上升42.53个百分点,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各环节所起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认真贯彻民事诉讼法,健全简案快审、类案专审、繁案精审分流模式,完善速裁快审机制,平均结案时间、上诉案件移送时间较全省分别减少13.61天和28.48天,促进审判权高效运行。

深入推进审判体系现代化。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司法理念和司法实践,培树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开展知识产权审判、环境资源审判和少年审判“三合一”改革,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融合协同,努力实现案件审理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上线运行费款管理系统和电子票据系统,落实诉讼费“一案一账户”机制,实现诉讼费从交纳、退费、结算到追缴全流程管理,打通网上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引进“互联网无人律所”,为群众免费提供24小时在线、即时、专业的一对一法律咨询服务,做到有求必应、有求即应。建成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与威胁防控平台,守护法院数据安全,成为西北五省法院系统唯一入围《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2024)》候选案例。

加快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整体推进、系统落实审判管理和队伍管理,以审判管理促进队伍管理,以队伍管理提升审判管理效果。完善执法办案评价指标体系,健全案件质量评查、通报、惩戒机制,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1.68%,申诉申请再审率1.56%均优于全省平均值,案件质效稳步提高。坚持业绩导向,完善以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为主要内容的办案考核机制,以合理的考评促进公正与效率落实。畅通上下级法院、法院与其他单位之间干部交流渠道,开展轮岗交流、“墩苗”锻炼、跟班学习38人次,丰富工作阅历,激励担当作为。扎实推动实战大练兵活动,26篇学术论文、调研报告在中省获奖,市中院在全省法院司法警察会操中分别荣获基础课目和实战课目三等奖,拍摄的微电影《溯源》获评全国法院第十届“金法槌奖”,干警履职能力不断增强。

六、接受监督、提升公信,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坚持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及时回应各方关切,持续推进阳光司法,不断提高法院工作的知晓率、满意度。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树牢人大意识,积极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接受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专题询问,主动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高质高效办结代表意见、建议5件,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旁听庭审、见证执行153场次,切实把人大监督、代表意见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自觉和具体实践,市中院联络人大代表的信息被全国人大官方微信公众号报道。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加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及时沟通反馈,高质量办结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8。加强政协委员监督联络工作,通过通报工作、上门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诚恳听取意见建议,以监督成果促进司法效能提升。

广泛接受各方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结抗诉案件6件,支持抗诉3件,共同维护公平正义。落实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650件,3名陪审员被表彰为全省优秀人民陪审员,推进全过程司法民主。深化司法公开,网上发布生效裁判文书9533份,直播庭审5076场次,点击量达114万人次,让“阳光下的正义”可触可感。加强与新闻媒体、律师群体的良性互动,共绘司法公正“最大同心圆”。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干警知责担责、知重负重、知难克难,31个集体、45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渭滨区法院、金台区法院顺利通过“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复核,涌现出全国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和陕西省第五届“十大法治人物”等一批担当作为的好法官好干部,书写了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时代答卷,人民群众对全市法院系统满意率达到98.76%。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更凝结着各位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的信任、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践行“能动司法、服务大局”的要求还不够深入,司法服务保障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宝鸡实践仍需进一步加力。二是践行“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还不够坚决,应对案件持续增长的措施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实质化解的举措仍需进一步完善。三是践行“公正与效率”的主题还不够到位,案件审理的质效和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市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委、上级法院要求和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一四五十”战略实施,聚焦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宝鸡、法治宝鸡任务,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纲、服务大局为要、为民司法为本、公正司法为魂、队伍建设为基,全力推进审判理念、审判机制、审判体系和审判管理现代化,以法院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宝鸡实践,为加快建设副中心、全力打造先行区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强化忠诚与担当,以更高站位推进高水平党建。更加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记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属性,做深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以能动履职促进党的全面领导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党建承载初心、担当使命、锤炼党性,推进机关党建与审判主业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二是统筹发展与安全,以更大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牢记“国之大者”,更好发挥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综合治理的职能,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以“三个年”活动为统揽,更好发挥法治的经济增长助推器、社会运行调节器作用,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上找准与法院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强化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防范重大风险,积极回应转型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

    三是抓实公正与效率,以更强力度守护高品质生活。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关注效果”,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积极以公正与效率的统一回应时代之变、人民之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诉源治理,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人民至上,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民生案件、兑现胜诉权益、提升诉服质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暖心、稳心、安心。

    四是聚焦放权与监管,以更实举措驱动高效能改革。纵深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系统落实重点改革任务,增强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能力。加快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加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努力在更高层次实现审判权力与责任平衡、放权与监督统一。持续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推动工作重心“建系统”向“推应用”转化,从解决问题向推动发展转变,以数据化信息化助力法院工作现代化,为公平正义“提速增效”。

    五是坚持严管与厚爱,以更严要求锻造高素质队伍。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以讲政治与讲法治的有机统一,推动实现案件审理的“三个效果”相统一。加强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选拔一批“实干型”干部,打造一批“研究型”法官,不断巩固拓展人心思齐、人心思进、人心思干的良好局面。一以贯之全面从严管党治院,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新征程的壮阔前景催人奋进,现代化的壮美蓝图催人奋发。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以在岗就是“赶考”、开局就要奔跑的奋进姿态,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不断开创与法治进程同向、与市域发展同步、与人民需求同进的司法新局面,加快建设副中心、全力打造先行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部分用语说明

 

    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报告第3页):分别为2015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②“1+3+N”诉源治理模式(报告第5页):坚持党建引领,一核聚能筑牢诉源治理主心骨”;创新能动司法三项机制畅通诉源治理主渠道”;强化制度支撑N项效能打好诉源治理主动仗”。

    “共享法庭”(报告第5页):“不增编、不建房、快落实、广覆盖”为原则,借助镇街、村社、工业园区等现有硬件设施、办公场所,以“一屏(屏幕)一线(网线)”为配置标准,提供在线诉讼服务、在线调解,打造“线上+线下”解纷的新模式。

    ④“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报告第5页):能够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人民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大力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成效显著,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的司法需求。

    ⑤惩罚性赔偿(报告第6页):指对故意侵犯知识产权且情节严重的,规定远高于填补实际损失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或者该知识产权使用费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该制度旨在解决“侵权易、维权难”、恶意侵权等突出问题。

    ⑥“四令一书”(报告第8页):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推进实施“四令一书”工作的意见(试行)》,“四令一书”包括人格权侵害禁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和离婚证明书。

    ⑦阅核制(报告第9页):是人民法院院庭长依法对案件的审理裁判进行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工作机制。案件阅核以裁判文书为抓手,重点审核办案程序是否规范、释法说理是否恰当、法律适用是否准确、裁判尺度是否统一、主文是否有利于执行、“三个效果”是否有机统一,目标是确保案件质量、统一裁判尺度、防控司法风险。院庭长对所阅核案件的裁判过程或者结果有异议的,不得直接改变独任法官、合议庭的意见,但可以要求重新考虑、复议,或者决定将案件提交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讨论。

    ⑧“三合一”改革(报告第10页):推进知识产权、环境资源和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责任编辑:李雯